女子被灌醉强奸后投江自尽 3人获罪 悲剧引发社会关注
女子被灌醉强奸后投江自尽3人获罪。2023年6月15日晚,黄某某被两名00后男子万某和潘某福带至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一村里的烧烤摊喝酒。随后,另一名同案男子张某背也前来劝酒。当晚,黄某某被灌醉后被带至当地一家公寓轮奸。一个月后,因不堪受辱,黄某某在榕江揭阳市段投江自杀身亡。经揭阳市揭东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黄某某符合溺水死亡。黄某某在投江自尽前,于2023年7月4日在其手机内创建了备忘录,记录下了她被胁迫的经过,这份备忘录成为公检法日后侦查、起诉和判决的重要物证。法院审理查明,案件源于万某与潘某福的一次密谋,二人意图灌醉被害人后实施犯罪行为。中途,万某纠合第三人张某背前来作案,张出现后多次威胁恐吓黄某某,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是整个案件的主要参与者之一。
三名嫌犯均来自贵州三穗,其中万某出生于2003年,潘某福出生于2002年,张某背出生于1998年。此前,张某背还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五年。
2024年6月6日,万某、张某背和潘某福因强奸罪在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。一审法院判决三人构成强奸罪,万某和张某背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,潘某福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一审后,张某背和潘某福对判决结果不服,提起上诉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根据一审判决书认定,2023年6月15日晚,万某和潘某福将黄某某带至揭阳市榕城区某村的烧烤摊喝酒,并联系张某背到场。张某背得知他们的意图后,与万某、潘某福多次轮流对黄某某灌酒。次日凌晨4时许,三人驾驶两辆摩托车载黄某某来到揭阳市揭东区一公寓,哄骗黄某某进入房间。因黄某某一直躲在厕所内,张某背将其拉出并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,示意万某、潘某福也参与。潘某福因害怕等原因没有实施奸淫。
2023年7月16日凌晨3时许,黄某某在榕江揭阳市段投江自杀身亡。经鉴定,黄某某符合溺水死亡。万某、张某背和潘某福均来自贵州省三穗县。张某背最早被警方羁押问话,2023年9月5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正式批准逮捕。他曾于2020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2021年6月7日刑满释放。万某和潘某福分别于2023年9月25日和10月13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0月26日被批准逮捕。
二审法院认为,被害人生前的手机备忘录内容与三被告人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证,证实当天黄某某并不知道张某背会与其一同宵夜,也不知道宵夜后会被带到公寓。进入房间后,黄某某躲进洗手间,被张某背强行拉出,在多次反抗无效及张某背威逼下与张某背发生性关系。无论张某背与黄某某的关系如何,证据表明他在违背黄某某意志的情况下与黄某某发生关系。
对于潘某福的上诉理由,二审法院认为,潘某福在得知万某的意图后,同意提议灌醉黄某某,并在张某背到达后参与商议强奸事宜。虽然潘某福没有直接实施奸淫行为,但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依法应当从轻处罚。最终,二审法院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,维持原判,张某背判处无期徒刑,万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潘某福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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